
很多人在研究完了香港的保险,打算要买一份的时候总是忍住不抱怨,为什么买香港的保险一定要到香港去?
其实原因很简单,是为了得到香港法律体系的保护啊。从香港的法律上来讲,合同的成立地在香港,所以一定会受香港法规制。换个方向思考,也就是你的在香港干什么,大陆是管不到你的。
内地保监会去年也曾提醒大家,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
所以如果你有配置香港的保险的打算,就请一定亲自来到香港。
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香港是如何保护赴港投保的大陆居民的合法权益的。
内地居民保单是否受香港法律保护?
“根据《香港法例》第41章《保险公司条例》,任何在香港获授权的香港保险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寿保险均属合法,不论销售对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国人士或中国内地人士。”(摘自保险业监理处复函档案INS/ADM/7/1)。”
香港美国等地的法律都是“签署地原则”,即在香港境内签署的法律才会受到香港的法律保障。换言之,只要在香港境内签署的保单,都会受到香港法律的保障。
中国大陆人士来港投保时,需要提交合法来港证件,进行登记,复印存档,专人验证,以确保投保地点在香港本地,这也是为什么内地居民到香港之后,都需要在投保时,进行认证这一个环节。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内地居民(大陆居民)在香港签单的合法保单,跟香港本地人签订的保单,权益是完全相同的。
香港保险市场的监管部门是什么?
香港特区证府“保险业监理处”是香港保险业的证府主管行证部门,对香港保险业进行非常严格的监管和非常严厉的执法,每个保险代理人必须持牌照入行,像是反佣、误导销售、非法跨境销售这样的行为,都会受到保监会的追责,吊销牌照,罚款甚至起诉。
去年年末,为了进一步保护赴港投保的大陆居民的利益,香港保监会对香港主要保险机构都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从今年开始,各大保险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其分红保险产品非保证红利的实现率(每年需更新)。
红利实现率的披露,一方面让行业的信息更加透明化,另外一方面也有效的抑制了之前用高分红比率吸引客户的情况。同时,新规定还要求客户投保时填写财务需求分析表格,以此来监督保险代理人,是否针对客户的真实需求进行销售。
保监会在新的文件中再一次提醒大陆居民:向阁下直接销售本保单的人士必须是在香港登记的保险中介人。也就说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确认中介人的资格,最好直接找到在港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购买,而非通过公开销售香港保险产品的理财公司,因为你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具备香港保险中介人资格。
香港保险的中介人实行严格的“牌照管理制度”,持牌人需要持有在香港有效的长期居留权,例如香港永久居民,优才计划,受养人签注等,并通过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因此中介人的资格也对保单的合法性具有很大的影响,
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纠纷怎么办?
当有理赔纠纷出现的时候,就要用到另一个香港保险业自律的标志性机构——保险索偿投诉局。
主要职能是调解投保人与承保人之间的索偿纠纷,免费为投诉人提供服务(100万港币赔偿上限),保险公司对于其裁决必须无条件接受,而投保人则可以拒绝,并继续采取法律行动。
索偿投诉局于1990年2月成立,宗旨乃为个别保单持有人或其受益人提供有效免费管道,协调及排解他们与投诉局会员公司就个人保单而引致的索偿纠纷。
过去数年,由于非香港居民与本地(香港)购买保单的数量显著增加,理事会决定由2013年5月1日起,将服务范围扩展至非香港居民(所有境外人士,例如中国,日本,台湾,东南亚等地区的客户)。理事会相信只要保单是有投诉局会员公司按香港法律出发,所有保单持有人,不论其居住地,皆可使用投诉局的免费服务,这是较公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