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嫌疑人遭刑讯逼供死亡案。检方指控,2015年12月4日,时任沅江市公安局琼湖派出所副所长贾胜,与该所民警徐磊以及辅警黄强和李炳,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务,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张健的代理律师杨金柱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名被告人均为85后的年轻人,庭审中都表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父母三鞠躬。”
杨金柱还介绍,该案经过和解,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同意对第一被告人贾胜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案国家赔偿加四被告人的民事赔偿有265万元。”
派出所副所长抓到盗窃摩托车嫌疑人
据益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沅江市居民赵某丢失一辆电动助力摩托车,于2015年12月4日上午报案至沅江市公安局琼湖派出所,该所以行证案件予以受理。之后,时任琼湖派出所副所长的被告人贾胜根据“线人”提供的线索,怀疑盗窃赵某摩托车是张健所为。2015年12月7日18时许,“线人”告诉贾胜,张健在沅江市金富城市场一棋牌室打牌。19时许,被告人贾胜组织许磊、辅警李炳和辅警孟柯从金富城棋牌室将张健带至琼湖派出所值班室接受调查,并从张健的摩托车后备箱和座位箱内搜出面罩、小撬棍、扳子等盗窃作案工具。
起诉书称,当日20时后,贾胜回到琼湖派出所后便到值班室对张健进行询问,要张健交代盗窃事实。张健称没有问题交待,后提出单独跟贾胜谈。贾胜和辅警黄强、李炳把张健带到贾胜的办公室,贾胜要黄强、李炳离开,单独与张健谈话,张健承认了盗窃助力车的事实,但拒不承认有其他盗窃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