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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热搜说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受贿的案子判了,想问问杨伟东具体受贿多少钱,这个案子判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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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杨某利用其作为公司职员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85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金额855万余元上缴国库。

  根据判决书,2016-2018年,被告人杨某担任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其全面运营、管理某等相关平台的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裁判文书披露的细节显示,杨伟东多次以借款为名,向业务合作单位索取钱款、服务,其收受的钱款则大部分流向了与其为情人关系的季某。

  根据季某证词,她于2014年或2015年与杨伟东成为情人关系,2018年4、5月,季某因想换房子向杨伟东提出借款400万元,6月底,杨伟东称钱已经准备好了,数日后有人将钱款分几笔转账给季某母亲。不过季某认为当时不是买房的好时机,所以在杨伟东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400万元的理财产品。

  此外,季某于2018年7、8月离职,一直未工作,杨伟东每月付给季某2万多元,但仅能维持季某的基本生活,随后杨伟东建议季某去学习理财,并分别向上海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高级副总裁王某2、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程某借款200万元,存入季某提供的账户,但上述借款均未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与利息,截至案发,杨伟东也未将借款归还。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担任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总裁期间,利用其全面运营、管理某等相关平台的职务便利,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其作为公司职员职务上的便利,索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3月,杨伟东受古永锵邀请加入优酷土豆,先后担任优酷土豆集团高级副总裁、土豆总裁。随后,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成立,杨伟东被任命为大优酷事业群总裁,兼任阿里音乐CEO。2018年12月4日,阿里大文娱确认,根据举报,杨伟东因经济问题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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