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弹爆炸时,其产生的杀伤破坏效应主要有几种,包括: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放射性沾染和电磁脉冲。原子弹爆炸所产生的这几种杀伤破坏效应在其释放的总能量中所占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当原子弹在空中引爆时,这几种杀伤破坏效应所占的总能量比例大致上可以分为:冲击波约占总能量的50%、光辐射约占35%、早期核辐射约占5%、放射性污染约占10%。由于电磁脉冲在原子弹爆炸时所释放的总能量中所占的比例通常很小,因此一般可以忽略不计。但是,电磁脉冲对电子和电气设备等目标的破坏作用却很大,甚至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原子弹爆炸的最主要杀伤破坏效应之一。
原子弹的当量很难过50万吨级的,目前主要核大国10万以上的当量的核弹头都是聚变核武器,也就是氢弹了。原子弹是裂变弹,按照按10万计算,杀伤半径理论是3.22千米,面积33平方千米,但核武器的威力同时还受地形、气象等条件影响,杀伤面积会有很大的变化。
目前核武器的爆炸方式有三种:空中爆炸;地面(水面)爆炸;地下(水下)爆炸。杀伤破坏因素有五种: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和放射性污染。
核武器爆炸,不仅释放的能量巨大,而且核反应过程非常迅速,微秒级的时间内即可完成。因此,在核武器爆炸周围不大的范围内形成极高的温度,加热并压缩周围空气使之急速膨胀,产生高压冲击波。
地面和空中核爆炸,还会在周围空气中形成火球,发出很强的光辐射。核反应还产生各种射线和放射性物质碎片;向外辐射的强脉冲射线与周围物质相互作用,造成电流的增长和消失过程,其结果又产生电磁脉冲。这些不同于化学炸药爆炸的特征,使核武器具备特有的强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放射性沾染和核电磁脉冲等杀伤破坏作用。其中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是在核爆炸最初的几十秒之内产生杀伤破坏作用,又叫瞬间杀伤破坏因素。放射性沾染危害时间较长,可以持续几天、几十天,甚至更长的时间。
核武器有效杀伤距离是有计算公式的,一般来讲,杀伤半径=C×爆炸当量^(1/3),C为比例常数,一般取值为:1.493885,按照这个公式计算:
当量为10万吨时,
有效杀伤半径=1.493885×10^(1/3)=3.22千米
有效杀伤面积=pi×3.22×3.22=33平方千米
当量为100万吨时,
有效杀伤半径=1.493885×100^(1/3)=6.93千米
有效杀伤面积=pi×6.93×6.93=150平方千米
当量为1000万吨时,
有效杀伤半径=1.493885×1000^(1/3)=14.93千米
有效杀伤面积=pi×14.93×14.93=700平方千米
当量为1亿吨时,
有效杀伤半径=1.493885×10000^(1/3)=32.18千米
有效杀伤面积=pi×32.18×32.18=3257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