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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隔着遥远的距离 那是一条无止境的地平线

我们相隔着遥远的距离 那是一条无止境的地平线

  易秋妍走得很干脆,像她这般雷厉风行的人,根本不会顾忌旁人的感受,即使最后发现错的是自己,她也不会亲口承认。

  其实我早就知道她的性格缺陷,却还是向她表白了。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站在雨中,她也站在雨中,不过她是撑着伞的,后来也许是出于未泯的善心,她让我走到了她的伞下,从此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地。

  也许是巧合。如果那天不下雨,她或许根本不会多看我一眼。她的高傲正是十足的目中无人,身边的人虽从不主动亲近她,却也时不时向她投来羡慕的眼光。

  现在所能得出的结论是我不适合易秋妍,而我猜她也不适合我。

  于是我决定找一个适合我的女人。

  真正到了想找一个女朋友时,才发现自己的身边都是群大老爷们。三天两头聚在一起吃饭喝酒,抱怨这个社会现实,有姿色的女人围在有钱的富公子身边,而稍有姿色的女人却都当起了第三者。一哥们几杯酒下肚,拍拍胸脯定下了一个月找到女朋友的伟大宏愿。

  我回到家看着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想起了易秋妍。

  易秋妍和我的同居平淡无奇,甚至真的找不到一点起伏。我和她各住一间房,早上起来刷牙洗脸后各自上班,到了晚上相继回来,一个星期见不上几次面,却不会抱怨有不妥。

  那时唯一能碰面的就是卫生间,我们一起在卫生间洗漱,她看着身穿睡衣的我,笑着说:“你的背影很迷人。”她从后面扣住我的腰,轻轻贴在上面,像一片羽毛,小心地找寻着依靠。

  我静静站着,从镜子里只能看到她瘦骨嶙峋的手臂,像猫爪,但不挠人。抱久了之后,她直接走出卫生间,根本不看我一眼。

  我已经习惯了,不当一回事,有时觉得这种高傲才是真正的她。

  很快遇上了一位女伴,她以闪电之姿入侵了我的生活。那天一个人闲来无事,逗留在酒吧,一时兴起请了吧台边的女性喝了杯白酒,那酒很烈,尝一口嘴皮发麻,可她却大口喝了下去。她也刚与男朋友分手,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于是各自畅谈,将自己失恋后悲惨的部分夸大,引得彼此心心相惜。

  那晚分别,互留了手机号码,知道了她的名字,何莘。也不知是谁先联系的谁,后来两人频繁见面倾诉,顺理成章在了一起。

  她是一个很傻的女孩,当时的感觉是这样。刚迈入社会没多久,有一份能维持生活的工作,谈不上喜欢,朝九晚五打发时间,理想是做全职主妇,每天带着孩子到处溜达,给未来的丈夫烹制美味,等着对方上下班。

  很卑微的想法,但却打动了我的心。

  她真的和易秋妍是两个极端,一个温柔如蜜,一个冷冽如寒风。

  和她开玩笑,说自己是个情场老手,也许会辜负了她,她说现在就想找个成熟的。上一段感情是维持了四年的大学恋情,最终男主匆匆逃离,奔赴更光辉灿烂的生活。

  何莘笑得很灿烂,带着她去见朋友觉得脸上有光彩。她的得体举止总是令周围单身到发狂的宅男们嫉妒不已。

  如此说来,她其实拯救了我,是把我从那个疯狂的迷恋中解脱下来的救星。

  2007年,我大学刚毕业,去了一家外企实习,易秋妍负责人事这块。那天她一身职业装扮,精干的都市白领,处处散发着都市的时尚气息,相比之下,我却只是个穿着牛仔裤,帆布鞋的穷小子。

  她带着我了解各个部门,为我介绍同事,对部门里每个人的点评总是简洁精辟。比如她点着正彤斣饼干的肥妞,冷艳地说道:“肉垫儿。”或者指着一个黑瘦的同事,不屑地叫着:“煤渣。”对于她的这般言行,竟没人恼怒,似乎已经成了习惯。

  “赵格,行证部实习,大家照顾一下。”她向其他人介绍我,简洁明了,之后甩了一个背影给所有人。

  也许正是那个时候埋下的种子,虽然不在同一个部门,每天却能碰到两三次。我和她打招呼,她从不主动回应,只是冷静看着我,像是告诉我她已经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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