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4日早上9点,台湾艺人陈乔恩在台北酒驾被捕,台湾大安分局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闻讯后,依公共危险罪谕令10万元(约人民币22000元)交保候传。
事后陈乔恩在微博上,向大众道歉,并解释自己洗澡喝酒后,驾车外出买夜宵,在路上被警察叫停检查。并向大家保证以后不会违反交通规则,吸取教训并对自己的不良行为做出道歉。
都说酒是穿肠毒药,酒后驾车是很多交通事故的始作俑者,明星因酒驾被罚也早有先例,其中最让大家所熟知的当属高晓松的酒驾案件,2012年5月9日晚,高晓松驾驶一辆英菲尼连撞3车,造成4人受伤。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而被刑事拘留。2017年,中央电视台前主持人郎永淳因酒后开车而被拘留。2012年6月16日,相声演员刘惠因酒驾被判4个月监禁,罚款2000元。2006年12月13日,吴京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附近醉酒驾驶时,被行证拘留10天,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罚金1800元,扣除12分。
此外明星酒驾的人还有阿穆隆,谢天华,梁家辉,撒贝宁,周杰,胡彦斌,王志文等等,明星们酒后闯祸事件真的数不胜数。
都知道,社会和证府一直在呼吁:珍爱生命,远离酒驾!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本就应该以身作则,起到表率的作用,可是有些人总是知法犯法。关于酒驾造成的危害想必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在此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家人以及他人,一定要注意不要酒后驾驶!
根据台湾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驾驶只要吐气酒测之敩过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浓度达0.03%就属酒驾,违规可处新台币1万5至9万元罚款(人民币约3300-20000元),事后得参加道路安全讲习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