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清血八味片”等十种药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这十种药品的广告有的没有广告审批文号、有的利用过期审批文号、有的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在广告中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适应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以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的内容,误导广大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经济和身体健康的损失,属严重违法广告,且经有关部门多次警告,仍然刊发。
全省各地食药监部门将根据通知精神,对本辖区内的各相关企业下发通知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品种,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相关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采取的暂停销售措施执行到位。同时,这些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对经营企业违法经营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