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公公别拔出我还要爽,抬起儿媳的腿深深的进去了,老公爽过后公公爽
我调整了一下车内后视镜的角度,尽量把那块反射的视野放在吉普车的后窗上,这样能看清后面大概几个桌位处会有跟车,保证我这个勉强新手的安全。
可是她的头就杵在那扇玻璃的中间,像根直立的麦克风,还非得偏向一边,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把那平得不行的胸也挤出了若隐若现的沟。左眼角处的那枚黑痣随着后座往里灌的风仿佛也有了脾气,在镜子里一跳一跳的,把车里的音乐都打散了。
这一句我爱你
水旜口
我会用这一生
为你守候
给不了感动
不要跟我分手
...
“能不能别听这个。”
“你靠边坐坐,挡镜子了。”
我伸手把音量调的更大了,副驾驶上断了根弦的吉他也晃荡起来,把她的声音掩盖得更小了,但我还是听到了她说。
“你还是那样。”
我猛踩了刹车,那把倚在靠背上的吉他掉了下来,躺了个滚压住了五根弦。我从档把子的搁档里掏出一根烟,打开车门就出去了,车门没关,她上前探着身子摁了一下开关,又缩了回去,音乐停了。
火机响了,我靠在国道旁一棵破败的杨树下,抽起了烟。那根在我手指夹缝里的小火苗一点也提不起精神,被刚过午后的烈日照得惨不忍睹。偶尔路过的几辆货车毫不客气地卷起了迷雾般的尘土,我眯小了眼皮,后座的玻璃升了上去,把她原本往这看的眼睛挡住了。
她叫胡曼,是我的老乡,也是我的女朋友,哦不,是我已经分手两个多月的女朋友。在北京一起奔波了两年多,我从无到无,不光连女朋友丢了,她还砸了我的吉他,酒吧驻唱的操蛋合约也到头了,倒也算是轻松了许多。而她,也算是从无到稍微有点起色,刚毕业的那一年拼了命的画画,最喜欢画人物,老人的皱纹,小孩的笑脸,什么都有,还说要从三流美术学院画到中央美院,再从中央美院画到国家大剧院,最后啥也没能画出来,进了一家设计公司,笔杆子倒是没换,笔头换了,穿衣服也整洁起来,没有一点油彩味了。而且,她画画我从来都觉得挺好看,就好像蒙娜丽莎把头藏在胸膛里的微笑,仔细扒一扒还是能看出几分神秘的。
可能是北京太大,我的嗓子太小,总是把声音滞留在酒吧门外的后海里,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没什么话了,而且她也已经睡了。
也可能是夜晚的吉他长了脚,总是往外跑,她在一个下班的晚上猛地摔了它,尽管她纤细的身子也没什么劲,但是吉他的弦还是断了一根。
“分手吧。”
我和那根安静得耷拉在地上的弦一样,听了也没什么反应,点了点头。
“我搬出去。”
搬出那间只有二十几平的出租屋并没有让我更好过一点,我仔细想了想,也许我该搬出这座城市了。于是用极为低沉的嗓音唱了最后一首男版的分手快乐后,我向酒吧所有桌位上的客人激动地鞠了个躬,又感觉略为尴尬,抬了抬头,他们彼此之间的欢声笑语又让我安心了许多,我拿了三七分成的三后,彻底离开了这个绿波荡漾胡同口。
但是就这么回老家,总感觉哪里不舒服。
于是我用两年攒下来的三成买了辆二手吉普车,要求不高,能跑,能放歌,还能装得下我的行李,一把吉他,一个铺盖卷,一幅画,一个卷土重来的梦想。
就在我要走的那天,胡曼突然给我来了电话,说是有事要回家但是没买上票,能不能让我托朋友给她买一张。
我买了车,我送你走。
我想都没想,就把车丢在了无线电波里,甚至引擎的声音都听得到,轰轰隆隆的排气管喷出的烟从对面的手机里钻出来扑在她的脸上,是想告诉她我的分手快乐,亦或是我的吉他发出的反抗怒吼。
她犹豫了一会,可能确实是个急事,答应了我。
然而,和平的分手并没有让我们想多看对方一眼,我可能错了,她甚至在刚见我白色北京吉普的时候,就把眼神瞟到了四十五度的天上。这更让我懊恼,心里比刚才的沙尘还要乱,可是路还要走。